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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本协会会员采取团体会员制和个人会员制。 第二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会员的条件: (一) 团体会员 1.拥护本协会章程,热心企业文化建设事业的各类不同所有制企业、事业单位,社会团体和办事机构(中央在宁、自治区内)。 2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拥护党的领导,认真执行政府法规、决定。 3、在企业文化建设与理论研究中积极、活跃,有显著成绩。 (二)个人会员 : 1、自治区企业文化协会团体会员单位的现任领导(班子成员)。 2、从事企业文化建设工作、理论研究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,在企业文化建设和理论研究及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有一定成果 者或骨干。 3、拥护党的领导,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, 为人正派,诚实守信。 4、拥护本协会章程。 第三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 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 (二)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; (三)由常务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发给会员证。 第四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 (一) 本协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 (二) 参加本协会的活动; (三) 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; (四) 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、建议权和监督权; (五) 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 第五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 (一) 执行本协会的决议; (二) 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; (三) 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; (四) 按规定交纳会费; (五) 向本协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 第六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 第七条 对严重违反本章程,损害本协会声誉,给本协会造成不良影响的会员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文化协会会员登记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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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负责人 |
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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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事单位□ 常务理事单位□ 副理事长单位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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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签章:
年 月 日 |
宁夏回族自治区
(盖章)
企业文化协会
年 月 日 |
说明:1、各类经济指标以上各年年底实际数字填写。
2、所有制性质按以下标准填写:国有(含国有控股)、集体、股份制、私营企业;港(澳、台)商投资企业。
3、此表一式二份,填后寄回企业文化协会发展部,返还企业一份以便存档。
注:请用正楷填写一式二份
联系人:王晓红 周凤琴 电话:0951—5066478
传 真:0951-5066981 网址:www.nxqwxh.com
邮 箱:nxqywh2006@126.com
邮址:银川市公园街5号人民会堂3楼 邮编:7500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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